加州居民隱私聲明
最後修改日期:2021年5月7日
本《加州居民隱私聲明》旨在補充本公司隱私政策中所載之資訊,且僅適用於所有居住於加州之訪客、使用者及其他人士(以下統稱「消費者」或「您」)。 本公司制定本聲明以遵守《2018 年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且 CCPA 中定義的任何術語在本聲明中使用時具有相同涵義。若您在本隱私政策中看到任何未定義的術語,其定義將參照我們的《使用條款》所載之規定。
如本通知所述,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暫時豁免反映書面或口頭企業對企業通訊之個人資料(「B2B個人資料」)適用其部分規定。
我們收集的資訊
我們收集能識別、關聯、描述、引用特定消費者、家庭或裝置,或合理可能與之直接或間接關聯的資訊(「個人資訊」)。個人資訊不包括:
- 政府紀錄中公開可取得的資訊。
- 去識別化或彙總的消費者資訊。
- 《加州消費者隱私法》適用範圍外的資訊,例如:
- 受《1996年健康保險攜帶與責任法案》(HIPAA)及《加州醫療資訊保密法》(CMIA)規範之健康或醫療資訊,或臨床試驗數據;
- 受特定行業隱私法規範的個人資訊,包括《公平信用報告法》(FCRA)、《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案》(GLBA) 或《加州金融資訊隱私法》(FIPA),以及《1994年駕駛人隱私保護法》。
特別是,我們在過去十二(12)個月內從消費者處收集了以下類別的個人資料:
| 類別 | 範例 | 精選 |
| A. 識別符號。 | 真實姓名、別名、郵寄地址、獨特個人識別碼、線上識別碼、網際網路協定位址、電子郵件地址、帳號名稱、社會安全號碼、駕駛執照號碼、護照號碼或其他類似識別碼。 | 是 |
| B. 加州客戶記錄法規(《加州民法典》第1798.80(e)條)所列之個人資訊類別。 | 姓名、簽名、社會安全號碼、身體特徵或描述、地址、電話號碼、護照號碼、駕駛執照或州政府核發的身分證號碼、保險單號碼、教育背景、僱傭狀況、僱傭歷史、銀行帳戶號碼、信用卡號碼、簽帳卡號碼,或任何其他財務資訊、醫療資訊或健康保險資訊。
此類別所包含的某些個人資料可能與其他類別有所重疊。 |
是 |
| C. 加州或聯邦法律所保護的分類特徵。 | 年齡(40歲或以上)、種族、膚色、血統、國籍、公民身份、宗教或信仰、婚姻狀況、健康狀況、身心障礙、性別(包括性別認同、性別表達、懷孕或分娩及相關醫療狀況)、性取向、退伍軍人或軍職身份、基因資訊(包括家族基因資訊)。
|
是 |
| D. 商業資訊。 | 個人財產、購買、取得或考慮購買之產品或服務之紀錄,或其他採購或消費歷史或傾向。 | 是 |
| E. 生物特徵資訊。 | 用於提取模板或其他識別符號或識別資訊的遺傳、生理、行為及生物特徵或活動模式,例如指紋、臉部特徵、聲紋、虹膜或視網膜掃描、鍵盤敲擊模式、步態或其他生理模式,以及睡眠、健康或運動數據。 | 不 |
| F. 互聯網或其他類似網絡活動。 | 瀏覽紀錄、搜尋紀錄、消費者與網站、應用程式或廣告的互動資訊。 | 是 |
| G. 地理位置資料。 | 實體位置或移動。 | 不 |
| H. 感官數據。 | 音訊、電子、視覺、熱感應、嗅覺或類似資訊。 | 不 |
| 一、專業或與僱傭相關之資訊。 | 現職或過往工作經歷或績效評估。 | 不 |
| J. 非公開教育資訊(依據《家庭教育權利與隱私法》(《美國法典》第20編第1232g條、《聯邦法規》第34編第99部分))。 | 由教育機構或其授權方保存、與學生直接相關的學籍記錄,例如成績單、學業成績證明、班級名冊、學生課表、學生識別碼、學生財務資訊或學生紀律處分記錄。 | 不 |
| K. 從其他個人資料所作出的推論。 | 個人檔案,反映一個人的偏好、特質、心理傾向、傾向性、行為、態度、智力、能力及天賦。 | 是 |
我們從以下類別的來源獲取上述類別的個人資料:
- 直接來自您。例如,來自您填寫的表格或購買的產品與服務。
- 間接來自您。例如,透過觀察您在平台上的行為。
個人資料之使用
我們可能基於以下一項或多項目的,使用、出售或披露所收集的個人資料:
- 為達成您提供資訊之目的。例如,若您提供姓名與聯絡資訊以索取報價或詢問產品服務相關問題,我們將運用該個人資訊回應您的查詢。若您提供個人資訊購買產品或服務,我們將運用該資訊處理付款並安排配送。我們亦可能儲存您的資訊,以便處理新產品訂單或辦理退貨事宜。
- 提供、支援、個人化及開發我們的平台與服務。
- 為您建立、維護、自訂及保護您在本平台的帳戶。
- 處理您的請求、購買、交易及付款,並防止交易詐騙。
- 為向您提供支援並回應您的查詢,包括調查及處理您的疑慮,以及監察和改善我們的回應。
- 為提供個人化的平台體驗,並透過我們的平台、第三方網站以及電子郵件或簡訊(在法律要求時需經您同意),向您傳遞符合興趣的內容、產品及服務資訊,包括定向優惠與廣告。
- 為協助維護本平台、產品與服務、資料庫及其他技術資產與業務之安全、保障及完整性。
- 用於測試、研究、分析及產品開發,包括開發及改進我們的平台、產品及服務。
- 為回應執法機關之要求,並依據適用法律、法院命令或政府法規之規定。
- 如在收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向您說明,或如《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另有規定。
- 評估或執行合併、分拆、重組、改組、解散或其他出售或轉讓本公司全部或部分資產之行為,無論係作為持續經營之部分,或作為破產、清算或其他類似程序之一環,其中本公司持有之平台使用者個人資料均屬轉讓資產之一部分。
我們不會在未事先通知您的情況下,收集額外的個人資訊類別,亦不會將已收集的個人資訊用於實質上不同、無關或不相容的目的。
分享個人資訊
我們可能基於商業目的向第三方披露您的個人資訊,或出售您的個人資訊,但您有權選擇退出此類銷售(詳見《個人資訊銷售退出與加入權》)。當我們基於商業目的披露個人資訊時,會簽訂合約明確說明目的,並要求接收方對該個人資訊保密,且除履行合約外不得將其用於任何其他目的。 《加州消費者隱私法》禁止購買我們所持個人資訊的第三方轉售該資訊,除非您已收到明確通知並有權選擇退出後續銷售。
我們會與以下類別的第三方共享您的個人資料:
- 服務供應商。
- 數據聚合商。
基於商業目的之個人資料揭露
在過去十二(12)個月內,本公司基於商業目的已披露下列類別的個人資料:
類別 A:識別符號。
類別 B:加州客戶記錄個人資訊類別。
類別 D:商業資訊。
我們基於商業目的向以下類別的第三方披露您的個人資料:
- 服務供應商。
個人資料銷售
在過去的十二(12)個月內,本公司未曾出售任何個人資料。
您的權利與選擇
《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賦予消費者(加州居民)關於其個人資訊的特定權利。本節說明您的CCPA權利,並闡述如何行使這些權利。
特定資訊的存取權與資料可攜權
您有權要求我們向您披露過去12個月內我們收集和使用您個人資訊的相關特定資訊。一旦我們收到並確認您的可驗證消費者請求(參見行使存取權、資料可攜權及刪除權),我們將向您披露:
- 我們所收集關於您的個人資料類別。
- 我們所收集關於您的個人資料來源類別。
- 我們收集或銷售該個人資料的商業或業務目的。
- 我們與哪些類別的第三方共享該個人資料。
- 我們所收集關於您的具體個人資料項目(亦稱為資料可攜性請求)。
- 若我們基於商業目的出售或披露您的個人資料,將分別提供兩份獨立清單,披露:
- 銷售,並識別出各類接收者所購買的個人資料類別;以及
- 基於商業目的而進行的披露,需標明各類接收者所獲取的個人資料類別。
我們不針對企業對企業(B2B)個人資訊提供這些存取權與資料可攜權。
刪除請求權
您有權要求我們刪除從您處收集並保留的任何個人資訊,但某些例外情況除外。一旦我們收到並確認您的可驗證消費者請求(參見行使存取權、資料可攜權及刪除權),我們將從記錄中刪除您的個人資訊(並指示服務供應商刪除),除非適用例外情況。
我們可能拒絕您的刪除請求,若保留該資訊對我們或我們的服務供應商有必要:
- 為完成我們收集個人資訊之交易目的、提供您所要求的商品或服務、採取與您持續業務關係中合理預期之行動、履行書面保固條款或依據聯邦法律執行產品召回,或履行我們與您簽訂的合約。
- 偵測安全事件,防範惡意、欺騙、詐騙或非法活動,或起訴此類活動的責任人。
- 除錯產品以識別並修復影響現有預期功能的錯誤。
- 行使言論自由權,確保其他消費者行使言論自由權的權利,或行使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 遵守《加州電子通訊隱私法》(《加州刑法典》第 1546條及以下條文)。
- 在符合所有其他適用倫理與隱私法規的前提下,若您先前已提供知情同意,且刪除相關資訊可能導致研究成果無法實現或嚴重受損,則可進行符合公共利益之公開或經同儕審查的科學、歷史或統計研究。
- 僅允許基於您與我們的關係,合理符合消費者期望的內部使用。
- 遵守法律義務。
- 將該資訊用於其他內部且合法之用途,且該等用途須符合您提供資訊之情境。
我們不提供針對企業對企業(B2B)個人資料的刪除權限。
行使存取權、資料可攜權及刪除權
如欲行使上述所述之存取權、資料可攜權及刪除權,請透過電子郵件寄送可驗證之消費者請求至 info@rts.com。
僅您本人或經法定授權代表您行事之人,方可就您的個人資訊提出可驗證之消費者請求。您亦可代表未成年子女提出可驗證之消費者請求。
您在任何12個月期間內僅可提出兩次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以存取或進行資料可攜性操作。該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必須:
- 請提供充分資訊,使我們能夠合理驗證您是我們所收集個人資料的當事人,或其授權代表。
- 請詳細描述您的請求,以便我們能充分理解、評估並妥善回應。
若我們無法驗證您的身份或提出請求的權限,亦無法確認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與您本人相關,則無法回應您的請求或提供個人資料。
提出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時,您無需在我們這裡建立帳戶。
我們僅會將可驗證消費者請求中提供的個人資訊,用於驗證請求者的身分或提出請求的權限。
有關行使銷售選擇退出權的說明,請參閱《個人資訊銷售選擇退出與選擇加入權》。
回應時機與格式
我們致力於在收到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後四十五(45)天內予以回應。若需更多時間(最長可達90天),我們將以書面形式告知您延遲原因及延長時限。
若您已於本公司開設帳戶,我們將透過該帳戶寄送書面回覆。若您尚未開設帳戶,我們將依您選擇以郵寄或電子方式寄送書面回覆。
我們提供的任何披露內容僅涵蓋可驗證消費者請求收訖前12個月的期間。若適用,我們在回覆中亦將說明無法配合請求的理由。針對資料可攜性請求,我們將選擇便於使用的格式提供您的個人資訊,使您得以無障礙地將資料從一個實體傳輸至另一實體。
我們不會就處理或回應您的可驗證消費者請求收取費用,除非該請求屬過度、重複或明顯缺乏依據。若我們判定該請求應收取費用,我們將在完成請求前告知您決策原因並提供費用估算。
非歧視
我們不會因您行使任何《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權利而對您進行歧視。除非《加州消費者隱私法》允許,否則我們不會:
- 拒絕提供商品或服務。
- 對商品或服務收取不同價格或費率,包括透過給予折扣或其他優惠,或施加罰則。
- 提供給您不同等級或品質的商品或服務。
- 請注意,您可能獲得不同價格或費率的商品或服務,或不同等級或品質的商品或服務。
然而,我們可能會根據《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的規定,向您提供某些財務獎勵,這可能導致價格、費率或服務品質有所不同。我們提供的任何符合 CCPA 規定的財務獎勵,都將與您的個人資料價值合理相關,並附有書面條款說明該計畫的重要內容。參與財務獎勵計畫需事先獲得您的同意,您可隨時撤回此同意。
其他加州隱私權
加州《光照法》(《民法典》第1798.83條)允許身為本網站使用者的加州居民,要求提供我們向第三方披露個人資訊用於其直接行銷目的之相關資訊。如需提出此類請求,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info@rts.com。
隱私權聲明之變更
我們保留隨時自行決定修改本隱私聲明的權利。當我們對本隱私聲明進行修改時,我們將在網站上發布更新後的聲明,並更新聲明的生效日期。您在修改內容發布後繼續使用我們的平台,即表示您接受該等修改。
聯絡資訊
如果您對本聲明、本公司在此及於 《隱私權政策》中所述之資訊蒐集與使用方式、您針對此類使用所擁有的選擇與權利,或希望依據加州法律行使您的權利,請隨時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繫:
電子郵件:legal@rts.com
郵寄地址:
郵政信箱 750 號,西紐約市,新澤西州 07093
西紐約市,新澤西州 07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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