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自2022年1月1日起,紐約市《商業有機物處理法》將與涵蓋全州的更廣泛法規體系整合實施。儘管此法規不適用於紐約市本身,但其影響力將波及整個紐約州境內營運的企業。

紐約州《食物捐贈與食物殘渣回收法》的核心規定,將鎖定那些年均每週產生兩噸食物的企業與機構,要求其必須:

  • 捐贈實質上可行的最大量多餘可食用食物
  • 若剩餘食物殘渣距離有機物回收設施(堆肥廠、厭氧消化池等)在25英里(約40公里)範圍內,請將其全部回收處理。

與紐約市《商業有機物法》類似,紐約州同類法規涵蓋了食物殘渣的主要產生者,例如餐廳、雜貨店、旅館與汽車旅館、大學院校、購物中心、活動中心,但排除醫院、護理之家、成人照護機構、K-12學校及農場。

為此,2021年6月1日公布了首份紐約州指定食物殘渣產生者(DFSG)名單,這些單位須遵守新法規定,此名單將每年更新並新增識別出的DFSG。此外,預期的實施時程亦包含2021年6月至10月間的豁免申請期,允許特定企業與組織提出豁免申請。

有關該法規的更多資訊、危險廢棄物識別方法、運輸商及回收商名錄,可於紐約州環境保護局(DEC)官網查閱。若需進一步了解此法規對貴企業的影響及RTS可提供的協助,請立即聯繫我們的TRUE顧問團隊


自2020年8月1日起,擬議的商業有機物立法正式生效。詳情請參閱下文。因應COVID-19疫情,紐約市衛生局(DSNY)同意與受影響企業就首次違規行為進行協商處理;歡迎聯繫我們獲取更多資訊,並探討協助方案。


2019年10月3日星期四,紐約市衛生局宣布擴大其標誌性《商業有機物法》的提案,以提升城市的永續發展形象。這項最新更新涵蓋了前所未有的企業數量,計劃每年減少10萬噸食物廢棄物進入垃圾填埋場。

根據衛生局長凱薩琳·加西亞表示:「紐約市企業每年產生超過65萬噸食物廢棄物,其中大部分被送往垃圾掩埋場,在該處會釋出有害的甲烷氣體。」處理這些廢棄物是本市永續發展優先事項中的重要環節,而近期推動的「零廢棄」目標,正是對本市2030年承諾的積極補充。

自2017年實施以來,紐約市有機廢棄物法規迎來第二次擴展。經評估現有處理設施具備承載更多廢棄物的能力後,市衛生局(DSNY)已擴大商業有機廢棄物處理規範的適用範圍。如今,全市範圍內營運的小型企業及連鎖店鋪,亦可能被要求妥善分類並處置各類有機廢棄物。

紐約市衛生局職權範圍的擴展,將涵蓋已參與該計劃的企業,同時納入先前未被納入的新類別企業——預計提案將新增約8,500家機構納入覆蓋範圍,包括:

  • 面積超過7,000平方英尺的餐飲場所,例如餐廳(原為15,000平方英尺)
  • 在紐約市擁有兩個或以上據點的連鎖餐飲服務機構,其總樓面面積至少達8,000平方英尺,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i) 由共同所有權或控制權經營;(ii) 為母公司個別特許經營的分店;或 (iii) 以相同公司名稱經營業務(原規定為100個或以上據點)
  • 零售食品店鋪面積超過10,000平方英尺者,或任何隸屬於連鎖體系的零售食品店鋪(該體系須包含三間以上店鋪,其總樓面面積至少達10,000平方英尺,且由同一所有者或管理方營運,並由同一家私人廢棄物承運商提供清運服務)(原規定為25,000平方英尺,且未提及多處店鋪的總樓面面積要求)
  • 客房數達100間或以上的酒店內餐飲服務場所(原規定為150間客房。先前要求餐飲服務場所須由共同所有權或控制權經營,且須由為酒店提供服務的同一家私營廢物收集商進行廢物收集的條款亦已取消)
  • 食物準備空間大於6,000平方英尺(新增項目)
  • 舉辦超過100人出席活動的餐飲場所(新增)
  • 任何建築物或場所內設有餐飲服務場所,且該等場所的總合併樓面面積達8,000平方英尺或以上者(新增條款)
  • 預計每日參與人數超過500人的臨時性公共活動主辦單位(新增條款)

儘管全面性的新提案獲得許多人歡迎,但市內小型企業仍可透過紐約市衛生局豁免申請,避免因未遵守規定而遭罰款。此豁免適用於擁有或經營兩間或以下餐飲場所者,前提是任何單一餐飲場所的樓面面積均未達7,000平方英尺。

受提案規範的企業可選擇多種有機廢棄物管理方案,包括自行運輸有機廢棄物、委託私人運輸商收集,或採用現場容器堆肥、好氧或厭氧消化系統。

新規定將於11月20日進入公眾諮詢期及聽證程序,若獲通過將於六個月後生效。實施後將設有六個月寬限期,在此期間未遵守規定的企業將不會被處以罰款。

欲瞭解紐約市食物廢棄物管理詳情,請聯繫RTS並諮詢我們的LEED認證顧問,我們將樂意提供各項服務選項資訊,包括:按需與定期廢棄物收集、堆肥與回收處理,以及專用有機物垃圾桶的正確使用方式。此外,我們的精簡化廢棄物管理服務可協助您評估現有需求、追蹤廢棄物處理習慣,並透過現場教育培訓減少未來廢棄物產生量。